Monday, October 17, 2011

马英九提出与大陆洽签两岸和平协议三大条件

马英九提出了与大陆洽签“两岸和平协议”的想法,为两岸关系继续向前迈进创造了一个新的契机。图为马英九在其“黄金十年”记者会上阐述他的想法。 图片来源:台湾《联合报》
对于“两岸签署和平协议”的提法,国台办曾在6月份的发布会上做过相关回应,发言人范丽青说,我们一向主张全面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。当前我们将继续本着先经后政、先易后难、把握节奏、循序渐进的思路推进两岸协商,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共同努力,为今后共同破解政治难题创造条件,预做准备。

环球网10月18日消息,马英九17日举行“黄金十年”最终篇记者会,抛出与大陆洽签“两岸和平协议’的构想。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马英九表示,在“国家需要、民意支持和国会监督”三项前提下,“我们现在也在思考,未来十年当中,两岸在循序渐进的情况下,审慎斟酌是不是洽签两岸和平协议”。

马英九提出两岸签和平协议三大条件
来源:深圳电视台所属栏目:正午30分

马英九称,2005年时任国民党主席的连战访问大陆,已与大陆领导人在这方面达成共同愿景, “也放到国民党政纲里”。2008年国民党执政后,两岸有太多工作要做,所以依据“先急后缓、先易后难、先经后政”原则,“我们说先经后政,就是没有排除跟大陆未来政治对话,和平协议当然是其中之一”。

马英九说,台湾会非常审慎,在“国家需要、民意支持跟国会监督”的前提下,两岸有充分互信、民意有高度共识,“我们才会踏出这一步”。“至少在目前来讲,这倒不是最优先的项目”,但“这种可能性当然不会排除”。

马英九认为,两岸是否签和平协议“是一个可以讨论的公共政策”,或许有人认为现况很好、不需要签,台湾会整合不同意见,以实现永续和平的理想为目的,“不会为签而签”,一定是在以台湾为主、对人民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去做。

媒体询问若马连任,是否与大陆签署和平协议?马英九强调,签署没有“时间表”,“主要看条件是不是成熟”,若评估无此需要,当然不会做。

马英九还提出两岸互设办事机构的想法。他说,为了进一步稳定两岸关系,让互动模式制度化,“循序推动两岸互设办事机构,这样会使双方在处理两岸事务上,更能够得心应手”。两岸恢复协商后,互动的频率、深度和业务都大为增加,互设机构的需求逐渐浮现,“我们希望未来能就这点加以规划”。

对于“两岸签署和平协议”的提法,国台办曾在6月份的发布会上做过相关回应,发言人范丽青说,我们一向主张全面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。当前我们将继续本着先经后政、先易后难、把握节奏、循序渐进的思路推进两岸协商,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共同努力,为今后共同破解政治难题创造条件,预做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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